环保审批 | 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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废气治理工程 | 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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粉尘废气治理工程 | 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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废水处理工程 | 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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噪声治理工程 | 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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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风、降温、水冷工程 | 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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热水工程及设备 | 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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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电工程及设备 | 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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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物除臭 | ||||||||
RCO催化燃烧设备 | ||||||||
RTO蓄热式焚烧炉 |
为保护和改善环境,减少污染物排放,推进生态文明建设,由财政部、税务总局、环境保护部三部门共同起草,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》自2018年1月1日起施形。
环保税,通过提升立法层级,提升“税收法定”原则,加大 环境保护力度,鼓励企业少排污染物,提倡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。
征税项目指《环境保护税法》所附《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》、《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》规定的大气污染物、水污染物、固体废物和噪声4类应税污染物。
征税对象是谁呢?
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、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其他生产经营者
这些单位经营者怎么缴费,交多少费?请看下表:(税收标准各市环保税额还是有差异的)
减征情形:1、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 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百分之三十的, 减按百分之七十五征收环境保护税;
2、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 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百分之五十的, 减按百分之五十征收环境保护税。
免税情形:1、农业生产(不包括规模化养殖)排放应税污染物的;
2、机动车、铁路机车、非道路移动机械、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动污染源排放应税污染物的;
3、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、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 相应应税污染物,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;
4、纳税人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,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 的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