东莞环保各项手续办理流程
东莞企业办理环评、环保验收及排污许可证流程表
准备资料 → 编写环评 → 送东莞市环保局审批 → 环评审批完成 → 按审批要求落实污染治理
→ 编制环保工程处理方案 → 报市环保局环保协会审核 → 审核通过按要求配套污染治理设施施工
→ 环保设施完工订制排放标牌 → 报市环保局监测站监测 → 监测达标出具环保监测报告 →
报东莞环保局整厂环保验收 → 验收通过出具整厂验收合格证 → 填报申请表办理排污许可证 →
排污许可证办理完成
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报告表》(简称环评)
1、准备资料(厂方提供):
(1)、工厂总人员:
(2)、占地面积、建筑、使用(分开写明):
(3)、总投资:
(4)、主要设备名称、型号及数量:
(5)、产品名称及年用量:
(6)、原辅材料名称及年用量:
(7)、生产工艺流程:
(8)、年用水量、年用电量:
(9)、项目四置图:
(10)、厂区平面图:
(11)、法人代表:
(12)、营业执照或名称核准通知书复印件
2、编写环评: 由有资质环评单位编写
3、送东莞环保局审批:将编写好的环评交东莞市环保分局审批科审核,市环保分局将安排工作人员到工厂现场检查审核。
4、环评审批通过:东莞环保局审批科工作人员经到工厂现场检查审核,并审核提交的环评文件与实际相符,出具东莞市环保局关于XX公司建设项目环境环估报告表审查批复意见。
5、按审批落实污染治理:按环保局出具的审查批复意见落实具体的环保处理(废气、废水、噪音)。
6、编制环保(废气、废水)处理工程方案:按环保局审查批复意见出具环保处理工艺方案。
7、工程方案通过审核:把编制好的环保处理工艺方案交市环保局下属环保协会审核并通过(不通过需重新编写整改,到通过为止),出具关于XX公司环保XX处理项目的审查批复意见。
8、订制环保排放标牌:报环保监测同时报环保排放标识牌。
9、报环保监测:按编制好并通过审核的方案配套环保处理设施项目施工,施工完成后,报市环保局监测站验收监测,东莞市环保监测站出具环保监测达标报告(不达标则需要在上报,在监测,达标为止)。
10、报环保整厂验收:将以上环评审批文件、环保工程方案、环保监测达标报告上报至虎门环保分局验收股,由验收科按排工作人员到工厂现场检查,核实以上文件内容一一核查,查看工厂实际是否属实。
11、验收合格并取得合格证:检查通过,由东莞环保局出具关于XX公司环保处理设施整厂验收审核批复意见(简称合格证)(不通过则需持续整改,到通过为止)。
12、办理排污许可证:填报广东省排放污染物申报表,将以上环评审批文件、环保工程方案、环保监测达标报告、环保验收合格证提交环保局验收科审核。
13、排污许可证办理完成:由东莞市环保局验收核审通过,颁发《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》。
实际按环保局出具时间为准,以上时间仅供参考。